关于举办2024年度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第三期)的通知
2024-08-14 13:24:5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十四五”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聚焦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加强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机构管理水平,推动基层中医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妇女儿童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中的独特作用,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优质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计划与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于8月28日-8月29日联合主办2024年度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第三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8月28日-8月29日,培训2天(8月27日下午报到)。
培训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具体报到及授课地点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全国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相关负责同志。
三、培训内容
课程内容由宏观政策与战略、医院管理实务、管理素质提升等模块组成。重点围绕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管理能力要求开展培训。主要包括党建建设、战略思维与领导能力、医院预算绩效与成本控制、中医适宜技术与专科门诊建设(侧重中医妇科)、院感管理等方面内容。
四、报名方式
(一)请将报名回执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在2024年8月20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以“单位+第三期培训报名”命名。前期通过扫描二维码预报名的,亦需填报本通知回执,正式确认报名。
(二)会议将根据报名顺序、培训对象要求及培训规模等统筹安排,并于8月22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报名成功人员发送报到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培训差旅交通自理,培训费用(包含食宿费、场地费、资料费)由会议承担。
(二)培训班固定座位,以完成报名的先后顺序安排座次。
(三)完成报名并按规定完成培训的学员,授予“2024年度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证明。
(四)请参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要求,及《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要求。
六、联系方式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联 系 人:徐 跃 李 珊
联系电话:010—64175336 64175337
电子邮箱:kcfw@tcm.cn
附件:报名回执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