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2022-04-14 15:38:15

根据工作需要,2022年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医药科技评估评价、中医药行业人才政策研究与培训、中医药行业人才交流与服务,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和人才交流服务。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留学归国人员),须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外生源需符合办理进京落户政策规定的条件;

(七)龄要求: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6周岁(19961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2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11日以后出生)。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设置及要求(见附件1),每人限报1个岗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应聘人员请填写《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与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在报名截止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rzp@tcm.cn,并注明“应届毕业生+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一人报考多个岗位的,视为无效。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5424:00(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我中心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某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考试相关信息、进入笔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我中心网站(https://www.cstdccm.cn/)上公布。

(一)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未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有资格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达不到比例,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安排及要求,将另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增加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进行排序

六、体检、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应根据中心的要求进行体检,特殊情况下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体检的,经我中心同意后可到指定等级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对应聘人员的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人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单位网站(https://www.cstdccm.cn/)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https:// www.satcm.gov.cn /,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考生承担责任。对于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二)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笔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笔试、面试资格。

(三)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并支持配合。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老师

联系电话:010-64175287

邮箱:hrzp@tcm.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

 

附件:

1.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2.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