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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非政府采购项目比选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6-06-11 16:00:29

采购项目编号:FZCXM--2026-  3  

 

各相关单位: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拟对本单位的有关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管理平台  

2.项目单位: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3.项目预算: 不超过  19   万元

4.单位概况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成立于202012月,以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科技创新和人才交流服务为宗旨,主要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中医药科技评估评价、中医药行业人才政策研究与培训、中医药行业人才交流与服务等工作。

中心党政办公室,现通过比选方式对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管理平台 项目进行采购。

5.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比选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本邀请函发布之日起202661516:00: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申请人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caigou@tcm.cn,申请获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邮件未到达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3.报名服务费:0元。

四、比选材料的递交

报名材料需按照以下要求提供。

1.比选文件

供应商应按附件2提供比选文件原件,逐页盖章或盖骑缝章,一式三份,封装后寄至我中心。

2.材料递交时间

供应商比选文件请于202661816:00:00(北京时间)前寄至我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四、比选时间及结果

根据报名情况及我中心比选工作安排组织比选评审,供应商不需到场。最终预成交供应商将在我中心官网(www.cstdccm.cn)发布成交公告。

五、联系方法

 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209

联系人:朱黎明

 话:010-64175371

 箱:caigou@tcm.cn    


 

 

 中国中医药科技发展中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才交流中心)

        20266月11